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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对生命的诠释都值得尊重

来源:网络 编辑:文章网 点击: 时间:2020-07-26

       清明最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一支,每逢这时,万物皆显,气清景明,清明也就因此得名。每年清明前后,万物复苏,神州大地上呈现出一片勃勃生机,然而,与这份 “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在这一天里对“死”的思考。

       自2011年罗点点等人所著的文集《我的死亡谁做主》出版问世以来,社会各界关于“尊严死”的争议就一直甚嚣尘上,再加上,近来当代作家琼瑶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布生前预嘱一事,和由此引伸出的大众对生命长度的思考以及由来已久的对安乐死合法与否的追问,都赋予了这个清明节更为深刻的意义。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四百年前莎翁的疑惑,在四百年后的今天依旧未能画上句号,甚至可以说这种矛盾相比过去而言,变得更为突出。过去没有发达的医疗设施和先进的药物研究,更没有严谨的医学理论作支撑,人们的生老病死更接近于自然规则的演绎,而现如今,情况已大为不同,人们的医学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挑战生死的权威,心脏的律动,呼吸的快慢,血液的流速……越来越多的的生命体征都能在人为的操纵下延续存在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的生死早已跨越了生物学的范畴,成为了伦理学的一个研究课题。

       其中一个伦理问题就是人的观念问题。医疗科技的发展,让生命的长度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问题的着眼点放到了生命的质量上,特别是当人临终的时候。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中国“尊严死”的推动者,2006年,罗点点和她的朋友成立了“选择与尊严网站”,并成立了“不插管俱乐部”,提倡“尊严死”,希望人们能在意识清醒时签署“生前预嘱”。针对此举,很多人议论纷纷,而近期琼瑶有关尊严死的公开信更是将这一热议推向了高潮。

       所谓“尊严死”,是指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不再做任何延命医疗措施,让患者自然死亡。

       这样的死亡方式使病人摆脱了凄惨状态,亲属也摆脱了沉重的精神负担,因此有人认为这种死亡方式是高尚而有尊严的。但同时也有一些人认为,对于人来说,只有活着才有尊严可言,像这种在生前预嘱“操纵”下的“尊严死”,其实无异于自杀,更何况 ,“尊严死”的存在还极有可能成为利益博弈的由头。就比方说,院方或家属可能钻“尊严死”的空子,借以推卸责任,进而导致患者的被动死亡,那么这种“尊严”无疑是一种讽刺。

       另一方面,“尊严死”的存在也涉及到了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一点正是在中国的社会文化发展中最为纠结的地方之一,“尊严死”背后的“自然死亡”的理念与传统孝道文化的冲突让生前预嘱的推行和患者的自我选择都受到了极大阻力。

       其实,“尊严死”的存在本是一件好事,这在很多发达国家都被当作是死亡文明化的一种标志。但是,如果推行的过快,社会心理基础构建与后续相关法律的革新跟不上,就会酿成一种生命“被尊严”的悲剧。然而,令人唏嘘的是,对待尊严死,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和禁止。也因此,,“尊严死”依旧是一块让人“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鸡肋,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尊严死”通向的既是海地司又是乌托邦,处理的好了,则是最富温情的关怀,处理不好,就是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我们该如何看待“尊严死”的存在呢?这成了四百年后的我们要面对的一个难题。

       罗点点说,死亡是一件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属于最高级别的个人隐私。但这一点却在实际的应用中却陷入了僵局。在家庭意识仍旧十分强烈的现代中国,一个人的死亡,不仅仅是个私人问题,而是每个家庭成员的所必须面对的生死大考。患者的个人意愿,家属的心情,旁人的眼光,当这三者出现对立时,就至少会有一方要做出妥协和牺牲,而处于丧失或半丧失意识状态的患者就往往是被忽略的对象。当然这也情有可原,随着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对于死亡质量和生命质量的追求也会发生变化。特别是现阶段,如果在那些缺乏基本医疗保障或是在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群中高呼“尊严死”的口号,那么这无疑是一种冒犯。

       提起尊严死,人们都会把它和安乐死联系在一起,但这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死亡态度。安乐死是指当病人处在某种状态的时提出了死亡的要求,医生要用一种主动干预的方式帮助病人结束生命。而尊严死却与此不同,它不涉及让任何人积极地致他人死亡,只是在一个病人处于不可治愈的生命末期的时候,不用生命支持系统来延长死亡的过程,让死亡尽量显得没有痛苦,有尊严,提高死亡质量。

       说到死亡的质量,就不得不提有关“尊严死”的争议问题了。出现争议的根本原因,其实是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对立。前者认为人的生命神圣而不可侵犯,后者则突出强调了生命尊严说与生命自主权说的重要性。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是无可厚非的,生命的意义更像是如人饮水,有它极强的主观性,但我们都赞同的是,每一种对生命的诠释都值得尊重。

 作者:海晏清   邮箱:14343772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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